关于推荐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及下设各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文章来源:教务处时间:2006-03-06浏览次数:5828
| 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职教育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拟重新组建浙江省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并下设各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各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协助教育厅对我省高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非常设性专家组织,其职能主要是研究咨询、指导推动、质量监控和交流服务。 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热心高等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思想活跃,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务(学校外的专家原则上具有副高级技术职务);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 二、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同所学校同一专业只能推荐一名专家(校外专家不受此限) 2、高职高专学校必须帮助推荐行业、企业专家(须经本人同意)。 3、学校须承诺为本校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请于3月9日前将《浙江省高职教育教学(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总表》电子版上报教务处,请发邮件至以下地址:jwc@zjbti.net.cn,教务处将于3月10日统一上报教育厅。《浙江省高职教育教学(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表》可迟至3月25日前上交教务处。
附:《浙江省高职教育教学(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总表》
《浙江省高职教育教学(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