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院系两级教科研机构的办法》浙工商院(2006)16号文件,学院鼓励建立相对稳定、有利于教科研工作开展的教科研组织机构,并给予一定的扶持(具体见文件)。现科研处开始受理申请建立教科研机构工作,请申请教科研机构的负责人仔细阅读《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院系两级教科研机构的办法》并认真组织填写教科研机构建设申请表和三年教科研机构工作具体规划。另请已成立的教科研机构重新填写申请。申请截至日期为2006年3月30日。联系人:胡蕙芳 联系电话(内线):2027 附件:1.《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院系两级教科研机构的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