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评建工作进程安排,定于2006年8月2日-6日开展学院第二次自评(专项检查)工作,请各系(中心)于7月31日前对本系(中心)剖析材料作一次全面自查;各二级指标负责部门于7月31日前(尽量提前)将评估材料交评建办。学院第二次自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详见办公系统行政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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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评建工作进程安排,定于2006年8月2日-6日开展学院第二次自评(专项检查)工作,请各系(中心)于7月31日前对本系(中心)剖析材料作一次全面自查;各二级指标负责部门于7月31日前(尽量提前)将评估材料交评建办。学院第二次自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详见办公系统行政通知。 |

